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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們以為我會接"爸爸買雞排去,為什麼還不回家嗎?"
錯了,今天的標題跟雞排無關.
昨天早上我騎車經過我家(南崁)往林口的山路時,看到一隻白色的小狗趴在路旁,是那種很尷尬的位置,不是完全在旁邊,但也不能說已經佔到車道,問題是有些不注意的駕駛是有可能碾到牠的.牠看到我的車靠近,慢慢的站起來,看牠四肢費力的撐起身體,我想這可憐的小東西應該是還沒發育成熟的幼犬而已.總之,我不是粗心大意的駕駛,我在路上向來很怕發生事情,於是我與牠的短暫交會就在雙方平安下過去.
到晚上我再經過林口要回家時,這時起了大霧.嚴格說來,這是大霧裡的小霧,能見度還有10到15公尺左右,同一路段我還遇過能見度幾乎零的.
而再一次,我又與那可憐的小東西相遇了,當然我沒有撞到牠."牠怎麼還呆呆的在這危險的路旁呢?"這想法閃過我的腦袋,我想,牠應該是被遺棄了,不論是生牠的母親還是養牠的人,這是最有可能解釋牠為何會停留在這裡不離去的原因,牠被放在這裡,但牠還沒有自行存活的能力,也不知道這危險的地方不是該待下去的.
小東西的下場會如何,運氣好他會變成活下來的野狗,運氣不好,只希望大家開車騎車都要注意.
我不喜歡狗,我覺得狗太熱情不適合我,但我也替這偶遇的小動物感到擔心,只是我對牠無能為力,對很多事我都無能為力,多這一件擔心過後,我還是得過自己的日子.觀念上我認為飼養動物是很複雜的一項行為,養了卻發現不適合養才遺棄是不負責任的行為示範,問題是台灣養動物太容易,要遺棄動物也很容易,一旦一件事屢見不鮮,整個社會的約束力就隨之降低,慢慢的,我們跟草原上弱肉強食的肉食動物沒什麼兩樣,隨意就決定了別的物種的生死,或許肉食動物比我們高尚的地方是牠們只是依循本能,那是生存的一部分,不少人對待動物的行為卻只是出自自身的好惡,甚至病態.
同樣一天,同樣是小動物,學校的一個學生被指為疑似虐貓狂,不管是不是那位學生所為,但那些可愛的貓咪遭受的傷害是不折不扣的變態行為,而出現的間接證據的確對那學生不利,可惜因為是間接,他有很大的機會全身而退,有時候做壞事得不到懲罰,會讓人對社會更加冷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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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博士生疑殺貓挨告 貓友網上追緝 校方:3天內查清楚
2009年02月24日 【陳建緯、林偉信、楊雅靜╱台北報導】《蘋果》日前披露北市又出現虐貓殺手,愛貓網友連日上網展開人肉大搜索,經交叉比對,網友懷疑數度領養幼貓的台大博士生李念龍就是嫌犯,昨午受害貓友集體到台大指認,由於未找到李念龍,貓友隨即赴警局正式提告。
追根究柢
昨天台大校方則說,網路傳出可能是李念龍虐貓的消息後,曾找李來詢問,但他否認犯案,懷疑是有人栽贓。
想到琥珀可能遭李念龍摔死,方小姐說到傷心處激動落淚。
同電話留言買阿嬤內褲
據愛貓網友表示,自去年九月起,有名男子在網上四處要求領養幼貓,但貓兒不是慘死,就是下落不明,因此引發貓友疑慮,幾經串聯調查,網友發現在貓咪論壇及PTT版上的ID帳號為「hahatwtw」與「Meanings(神之子)」的李念龍(三十三歲),極可能就是真兇。
網友也查出,李念龍從高雄國立中山大學畢業,現就讀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,同時也是基督教徒,在校內的形象是虔誠而優秀的學生;但貓友卻查出一名上網買阿嬤原味內褲的人,手機號碼恰巧與李念龍相同,但當事人手機未開,無法證實是否遭他人冒用。
一名暱稱「白狼」的方小姐說,去年十一月送出幼貓「琥珀」給李念龍後,隔日小貓便慘死台大研一舍旁,其他受害貓友看到訊息後,紛紛上網查詢,經比對領養者的網路ID、姓氏、手機,受害貓友均確認,領養者就是李念龍。
為防止幼貓繼續遇害,昨下午三時多,近三十名受害貓友與愛貓人士,與台北市動物檢疫所人員一同進入台大查詢此事;台大學務處秘書竇松林說,已找過李生了解情況,但李全部否認。
曾將幼貓交給李念龍的受害貓友黃小姐、方小姐及郭小姐,聽到台大的說法,均表無 法認同,一致質問:「貓都送給他了啊!那現在貓在哪裡?」「琥珀」的原飼主方小姐更當場痛哭拭淚,其他貓友也義憤填膺,要求進入宿舍與李生對質,但被校方 阻止,竇松林則承諾,三天內會查清此事。受害貓友隨後於晚上六時許,至北市羅斯福派出所報案,指控李
念龍虐殺幼貓。
對此,台大內部也懷疑李念龍涉嫌重大,一名女同學則說,李生某次深夜突然來電,驚恐地告知有貓受重傷,「要我快過去看,因為太晚又只有我一人,很怪異,所以沒去。」
虐殺貓最重罰一百萬元
一名自稱其同寢室室友也在PTT版以ID「biubiu21」發文指出,李男不止一次帶貓進寢室,但時間都很短,不超過一天,貓後來到哪去了?「我真的不知。」但強調目前寢室沒養貓。
針對幼貓遭虐殺,律師廖芳萱指出,據去年修訂的《動物保護法》規定,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,若有人故意使動物遭虐或傷害,使其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情節重大者,則可處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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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把新聞貼下來,有興趣的人可以在網路上用那名字搜尋,會有更多讓人覺得不舒服的事出現在你的螢幕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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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博士生疑殺貓挨告 貓友網上追緝 校方:3天內查清楚
2009年02月24日 【陳建緯、林偉信、楊雅靜╱台北報導】《蘋果》日前披露北市又出現虐貓殺手,愛貓網友連日上網展開人肉大搜索,經交叉比對,網友懷疑數度領養幼貓的台大博士生李念龍就是嫌犯,昨午受害貓友集體到台大指認,由於未找到李念龍,貓友隨即赴警局正式提告。
追根究柢
昨天台大校方則說,網路傳出可能是李念龍虐貓的消息後,曾找李來詢問,但他否認犯案,懷疑是有人栽贓。
想到琥珀可能遭李念龍摔死,方小姐說到傷心處激動落淚。
同電話留言買阿嬤內褲
據愛貓網友表示,自去年九月起,有名男子在網上四處要求領養幼貓,但貓兒不是慘死,就是下落不明,因此引發貓友疑慮,幾經串聯調查,網友發現在貓咪論壇及PTT版上的ID帳號為「hahatwtw」與「Meanings(神之子)」的李念龍(三十三歲),極可能就是真兇。
網友也查出,李念龍從高雄國立中山大學畢業,現就讀台灣大學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學系博士班,同時也是基督教徒,在校內的形象是虔誠而優秀的學生;但貓友卻查出一名上網買阿嬤原味內褲的人,手機號碼恰巧與李念龍相同,但當事人手機未開,無法證實是否遭他人冒用。
一名暱稱「白狼」的方小姐說,去年十一月送出幼貓「琥珀」給李念龍後,隔日小貓便慘死台大研一舍旁,其他受害貓友看到訊息後,紛紛上網查詢,經比對領養者的網路ID、姓氏、手機,受害貓友均確認,領養者就是李念龍。
為防止幼貓繼續遇害,昨下午三時多,近三十名受害貓友與愛貓人士,與台北市動物檢疫所人員一同進入台大查詢此事;台大學務處秘書竇松林說,已找過李生了解情況,但李全部否認。
曾將幼貓交給李念龍的受害貓友黃小姐、方小姐及郭小姐,聽到台大的說法,均表無 法認同,一致質問:「貓都送給他了啊!那現在貓在哪裡?」「琥珀」的原飼主方小姐更當場痛哭拭淚,其他貓友也義憤填膺,要求進入宿舍與李生對質,但被校方 阻止,竇松林則承諾,三天內會查清此事。受害貓友隨後於晚上六時許,至北市羅斯福派出所報案,指控李
念龍虐殺幼貓。
對此,台大內部也懷疑李念龍涉嫌重大,一名女同學則說,李生某次深夜突然來電,驚恐地告知有貓受重傷,「要我快過去看,因為太晚又只有我一人,很怪異,所以沒去。」
虐殺貓最重罰一百萬元
一名自稱其同寢室室友也在PTT版以ID「biubiu21」發文指出,李男不止一次帶貓進寢室,但時間都很短,不超過一天,貓後來到哪去了?「我真的不知。」但強調目前寢室沒養貓。
針對幼貓遭虐殺,律師廖芳萱指出,據去年修訂的《動物保護法》規定,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,若有人故意使動物遭虐或傷害,使其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情節重大者,則可處二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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恩,該是雞排時間了,幾天前去過一家酷樂雞,有三種口味的.今天當我茫然無措地站在實驗室建築的門口,找不到要往那個方向追尋雞排時,我選擇了往它那裡的方向,但我心中其實是排斥去那家的,不是因為它不好吃,是我不想太快去同一家店,也可能我開始進入撞牆期,對雞排產生排斥的心態的.只是在經過這家店的時候,也許是我的怠惰讓我更排斥去更遠的地方找尋,於是我店前面停了下來.
今天我點的是藍帶起司雞排,比我上次來的時候,居然從60元降到55元,很明顯的,這是個賣不好的產品.老闆娘告訴我要8分鐘,於是我騎上單車決定在附近晃一圈,好好熟悉我不清楚的六張犁,我這可不是為了搶郵局預先替脫逃路線準備喔.
我算準時間回來,老闆娘還說我時間抓真準,她正要起鍋;看見起鍋的雞排頓時我是有點失望啦,因為看起來很小一塊,看起來像比較大隻的棒棒腿而已,貼近外皮聞一聞,似乎是有一點起司的味道,但那很難超過椒鹽味穿透出來.
回來撕開一看,卻讓我有驚喜加驚訝加驚愕的反應.扒開之後的味道很香,有普通起司的味道加肉汁的香,就因為是那種台灣人能接受的味道不重的最普通起司,所以味道不會蓋過其他部分,剛好能調和;肉的部分無骨,肉質介於雞胸與雞腿之間,我想應該剛好是之間的部位,有彈性也有肉汁,而且剛好被封在整個裹粉裡面;粉不厚,連在皮上吃起來很酥很香;但讓我傻眼的是裡面居然有火腿.不過不得不對產品的製造者讚美一下,他把去骨雞肉中間夾入火腿跟起司,再裹粉裹得剛剛好,炸出來肉香多汁,起司融化也剛好與肉合而為一,兩者的搭配完全不會顯得油膩,至於火腿,我就只好費心抽掉了.
可惜我覺得這產品一定不賣,因為雞排最大的賣點就是便宜又大塊,平易近人,一個比人家小塊又比較貴的小吃,不靠廣告真的很難紅(對照組,公館就有一家比較貴可是天天排隊的雞排攤),但世事難料,也許有一天他上了電視也變成人潮天天排隊,那我就要慶幸我又再度在一家店還沒紅起來就先吃過了.
開始照片時間,今天的照片沒照好,顧了肚子就顧不到眼睛,因為這雞排太小塊,形狀又不均勻,所以拍起來很容易有陰影,甚難打光,而且雞肉的表面還有起司的部分都是沒什麼紋路難以對焦,所以拍出來的照片幾乎都失敗,只能選幾張還能看的放上來.








今天我點的是藍帶起司雞排,比我上次來的時候,居然從60元降到55元,很明顯的,這是個賣不好的產品.老闆娘告訴我要8分鐘,於是我騎上單車決定在附近晃一圈,好好熟悉我不清楚的六張犁,我這可不是為了搶郵局預先替脫逃路線準備喔.
我算準時間回來,老闆娘還說我時間抓真準,她正要起鍋;看見起鍋的雞排頓時我是有點失望啦,因為看起來很小一塊,看起來像比較大隻的棒棒腿而已,貼近外皮聞一聞,似乎是有一點起司的味道,但那很難超過椒鹽味穿透出來.
回來撕開一看,卻讓我有驚喜加驚訝加驚愕的反應.扒開之後的味道很香,有普通起司的味道加肉汁的香,就因為是那種台灣人能接受的味道不重的最普通起司,所以味道不會蓋過其他部分,剛好能調和;肉的部分無骨,肉質介於雞胸與雞腿之間,我想應該剛好是之間的部位,有彈性也有肉汁,而且剛好被封在整個裹粉裡面;粉不厚,連在皮上吃起來很酥很香;但讓我傻眼的是裡面居然有火腿.不過不得不對產品的製造者讚美一下,他把去骨雞肉中間夾入火腿跟起司,再裹粉裹得剛剛好,炸出來肉香多汁,起司融化也剛好與肉合而為一,兩者的搭配完全不會顯得油膩,至於火腿,我就只好費心抽掉了.
可惜我覺得這產品一定不賣,因為雞排最大的賣點就是便宜又大塊,平易近人,一個比人家小塊又比較貴的小吃,不靠廣告真的很難紅(對照組,公館就有一家比較貴可是天天排隊的雞排攤),但世事難料,也許有一天他上了電視也變成人潮天天排隊,那我就要慶幸我又再度在一家店還沒紅起來就先吃過了.
開始照片時間,今天的照片沒照好,顧了肚子就顧不到眼睛,因為這雞排太小塊,形狀又不均勻,所以拍起來很容易有陰影,甚難打光,而且雞肉的表面還有起司的部分都是沒什麼紋路難以對焦,所以拍出來的照片幾乎都失敗,只能選幾張還能看的放上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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